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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营改增”前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有新政策

通辽日报 2016-04-29

本报讯 据市地税局税政二科负责人介绍,在5月1日全面铺开“营改增”前,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执行新税收政策。

契税方面,新政策规定,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,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

除北上广深四个城市,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,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

营业税方面,新政策明确,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全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营业税。该项优惠政策同样不适用于北上广深四个城市。 (王云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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